● 目前法規已廢除現行設立公司最低資本額限制,所以資本額是沒有最低限制的。
● 資本額主要能夠支持公司初期的營運開支,通常會建議設定在10萬元以上,這包含設立公司時需要支出房租、水電或辦公文具用品等,而這些一開始準備投入公司的錢就是所謂的資本額。
➜ 行號:資本額在25萬以內不需資本證明
l 小規模營業人:建議資本額設立為3萬元
l 開發票行號:建議資本額設立為20萬元
獨資合夥商號的資本額是不需要會計師驗資的,但如果登記資本額達到25萬元(含)以上,需附上資本額證明文件(例如:存摺、銀行對帳單或查詢單),需要提供公司籌備帳戶存褶影本辦理商業登記。
➜ 公司:無論資本額多少一律需要資本證明
l 建議資本額設立在10萬元以上
l 需將資金存入銀行且至少須存放一日,隔天進行「存款餘額證明的申請」後,即可動用資本額。
l 資本額驗資流程:
1. 開戶:至銀行辦理開戶、存入您的資本額。
2. 證明:至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並交予會計師驗資簽證。
3. 動用:完成上述步驟後,即可動用您的資本額。
4. 提領:全數提領的日期須依照銀行規範,如有規定者必須依照銀行所指定的「可全數提領日」才可提領完畢。
記得不能將資金直接轉帳回股東帳戶,因這樣即便是股東代支付公司的支出,也很容易被認定是資金返還於予股東。且不要把資金一次全數金額領出,若經過調查沒有證據證明資金用途,可能會依「資本額不實」的因素而被重罰。
● 設立資本額高低影響
l 稅務方面:資本額高低與課稅無關,只有營業額會影響課稅所得。
l 客戶觀感:資本額越高可使客戶廠商在與您交易的時候信任度也越高。
l 貸款及補助:資本額越大銀行貸款及政府補助額度會相對提高。
l 標案:有的標案會有最低資本額的限制。
營業項目可以同時申請多個,並沒有數量上限。辦理稅籍登記時,國稅局會審核並挑選出公司的「主要營業項目」這將會影響到使用「擴大書審」申報營所稅的稅率。如果不知道應該如何選擇,可以依公司的「主要經營項目」、且「擴大書審稅率較低」的項目排序。原則上只要登記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3~4 項就好,最後加上「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後開立發票就不會受限。但如果經常開出的銷項發票非原核定主要經營項目時,建議要申請變更主要經營項目為宜。
營業項目代碼的最後一碼如果是”1″的,屬於特許行業(如: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需在公司設立前或後取得許可才能經營,因此除了非要經營這項業務,否則應避免申請,以免讓公司登記的過程變得很複雜與冗長。
● 可借用親友的營業地址另外設立營業登記 : 一個「營業用」地址通常可以登記一間以上的公司, 不會增加額外的房屋稅及地價稅成本。唯獨可能會增加屋主的租金收入,所以還是建議與屋主簽訂租賃契約,並約定租金。實務上,通常都會以低於市場行情的租金金額來簽訂租約,且房屋租賃所得有 43% 之成本扣除,如果屋主是個人的話,所得稅影響應該不大。
● 房屋稅影響: 稅率從1.2%變為3%,房屋稅提高至「2.5倍」。減免辦法:申請部分營業用
可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依住家及營業用之各自面積,分別適用不同稅率來核課房屋稅,1/2營業用就是只改1/2到營業用,但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的1/6。如果實際營業面積未超過課稅面積1/6,仍以1/6的面積按營業用稅率3% 課徵房屋稅。 如您的房屋面積為120平方公尺,最低可以申請到變更1/6面積為營業用,因此僅20平方公尺採用3%的營業用房屋稅率,100平方公尺依然可採用1.2%的自用房屋稅稅率。申請辦法:請<所有權人>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稅籍登記後至<房屋稅單上的稽徵機關>填寫申請書(房屋稅與地價稅填寫一張申請書即可)並與承辦人員約定現場勘驗時間,等待約1-2個禮拜的工作天後,核定完會發公文通知。
● 地價稅影響:稅率從0.2%變為1%-5.5%,地價稅提高至「5倍」。
依房屋稅課徵比例計算所佔土地面積,因此若申請上述1/6面積為營業用,地價稅也會隨之調整降低。
● 土地增值稅影響:
土地所有權移轉時(例如買賣、贈與)針對「自用住宅用地」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優惠稅率及房地合一稅相關優惠稅率,共同點都是不能作營業使用或出租,所以假如有規畫將房子出售,建議不要做為營業地址。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是住滿6年享有免稅額400萬元。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10%限制:「一生一次」必須在1年內無營業或出租行為;「一生一屋」必須在5年內無營業或出租行為,若不符合就會需要回歸按土地漲價總數額適用20%~40%土地增值稅稅率。
● 水電費影響:
➜ 水費:均按一般水費計收,營業用戶水費內含的「營業稅」在帳單中另外明示,其他一般用戶則全數列為水費。
➜ 電費:若沒有主動向台電提出申請變更為營業用電,費率則維持屋主原來的非營業用電費率。變更為營業用電的好處是帳單可用來扣抵營業稅,但除非是用電量大的公司以外,絕大多數的情況是不變更為營業用會比較划算。
● 屋主課稅所得影響:
當< 個人 >房東給出租給< 公司行號 >使用,只有一種條件不用設算租金:< 獨資行號 >負責人或< 執行業務 >使用者為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果將名下房地無償提供他人使用,稽徵機關還是會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設算租賃收入,併入屋主的綜所稅租賃收入課稅。
➜ 租賃收入:
√ 無論租金多少皆由公司於1月份填發租賃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給屋主,屋主於5月份申報綜所稅租賃收入。
√ 屋主在申報綜所稅時租賃收入可列43%必要費用,剩下57%則併入綜合所得計稅。
√ 例如:每月租金為1,000元,每年的租金為1,000元*12個月=12,000元,屋主申報綜所稅的租賃收入為12,000元*57%=6,840元,若屋主適用的綜所稅率為5%,應繳納的稅額為6,840元*5%=342元。
➜ 扣繳稅款:
√ 給付租金達20,010元的時候須扣繳稅額,如果金額不超過2,000元免予扣繳。
√ 計算方式 = 租金 × 租賃所得扣繳稅率 10% (無條件捨去)
√ 次月10號以前繳納
➜ 二代健保:
√ 單次給付費用達(含)20,000元以上
√ 計算方式 = 租金 ×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率 2.11% (四捨五入)
√ 次月月底前繳納
例如:每月租金為32,000元,公司要從房東的租金扣除租賃所得扣繳32,000元×10%=3,200元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32,000元×2.11%=675元繳納公庫後,實際付給房東的租金為32,000元-3,200元-675元=28,125元。
負責人如何投保勞健保比較有利?
● 勞保: 負責人不是勞工,可自由選擇是否要加入勞保。
➜若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上班:
√ 於原公司加保勞保(以正式員工身份, 非眷屬),僅須負擔員工自付額20%,且享有原公司勞保、就保及勞退完整保障。
➜ 選擇加入工會或是繳交國民年金:負責人不是勞工,沒有就業保險及勞退(除非自願提繳6%以內)。
√ 加保在工會:負責人需負擔的自付額60%;政府補助40%,但要考慮到會多繳工會入會費與會員年費。
√ 加保國民年金:保費便宜但保障相對較低。
➜ 成立投保單位:員工1人以上可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可自行選擇是否加保在自己公司,投保薪資不得低於任一員工。負責人如在自己公司加保,負擔的自付額90%(個人負擔20%+公司負擔70%)。沒有就業保險及勞退(除非自願提繳6%以內)。即使後來員工已離職,公司僅剩負責人一人,負責人仍能加保在公司。
√ 員工0人:無法成立勞保投保單位
√ 員工1-4人:
● 可不成立投保單位:
強制要幫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含職災保險)及提撥勞工退休金6%。員工如透過工會加保勞保,記得要另外投保就業保險及提撥勞退。
● 也可成立投保單位:將員工加保在自己公司
● 負責人最低投保級距為 28,590元 ,每月勞保費2,959元。投保薪資不得低於任一員工。
√ 員工5人以上:
● 需成立投保單位,並幫所有員工加保
● 負責人最低投保級距為 45,800元,每月勞保費4,740元。投保薪資不得低於任一員工。
● 健保: 必須強制成立投保單位,但如果負責人在其他公司上班或屬於健保規範之自營作業者可不必成立投保單位。
➜ 若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上班:於原公司加保健保(以正式員工身份, 非眷屬),僅須負擔員工自付額30%,可不用在自己公司加保健保。
➜ 若負責人是在公所或工會加保:必須轉到自己公司加保健保,如果目前投保在公所、職業工會或依附眷屬,健保局之後也會發文提醒要自行成立投保單位,並追繳保費。
➜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負責人可加保在工會(負責人需負擔的自付額60%;政府補助40%),不用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 獨資行號(公司組織不行)
√ 以勞動或技藝為業(買賣業不行)
√ 不可以有僱用員工
√ 職業工會認可之會員
例如:1人工程行、1人水電行等等,屬於健保認定之自營作業者,是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且已參加職業工會者。包括:獨立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的體力技術勞動並兼銷售獲致報酬,且依法勿需辦理營業(利)登記,縱領有統一發票購買證或稅籍編號者,或從業場所如為攤位,但符合產、職業工會分業標準表所列組織成員範圍者等。
➜ 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必須加保在自己公司。投保薪資不得低於任一員工。負責人如在自己公司加保,負責人需負擔的自付額90%(個人負擔30%+公司負擔60%)。
√ 員工5人以下:負責人的健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40,100元,每月健保費2,073元。投保薪資不得低於任一員工。
√ 員工5人(含)以上:負責人的健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45,800元,每月健保費2,368元。投保薪資不得低於任一員工。
商業團體法規定: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公營或民營商業之公司、行號,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逾期不入會者,報請主管機關通知其於三個月內入會;逾期再不入會者,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依法規定必須加入公會是肯定的,但聽到周遭許多人說收到公會來函不加入也不會被罰款,關鍵在於要是收到主管機關(不是商業同業公會)寄的通知,如:縣市政府社會局,一定要在三個月內加入公會不然會有罰則。
公司才需要申報,獨資合夥行號不用
● 申報義務人:公司負責人
● 申報對象: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
● 申報內容:姓名、身分證號碼、國籍、出生年月日、持股數(股份有限公司)或出資額(有限公司)
➜ 首次(設立)申報:新成立公司請於設立後15日內作首次申報。
➜ 年度申報:每年申報一次,申報期間從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申報截至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之資料。(例外: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如果資料有變動而且公司也在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則已經是最新的資料,公司就不用再作「年度申報」。)
➜ 變動申報:任何時候,只要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有異動(例如:變更董監事、經理人或持股10%以上股東人數有增減或是股數變動),這些狀況通常都是因為董監事改選或是股權異動造成,必須要在15天內完成申報。
餐飲
衣飾、皮包、球鞋等個人用品
交際應酬:招待客戶所支付之旅費、住宿費、饋贈他人禮物,或股東會贈送股東之紀念品。
員工福利:獎品、禮品、旅遊、康樂費、慰勞品,辦理員工伙食而購買主副食、炊事用具及設備。
營業人租賃房屋供員工住宿,其有關租金、水電及瓦斯費等。
自用小客車: 僅貨車、客貨車可以扣抵。要特別注意,融資租賃的自用小客車,如果租期屆滿時返還承租人(或其親屬),租金亦不得扣抵。
自2023年起,金融機構每年3月底前要向財政部申報高頻存入帳戶資料(個人帳戶全年存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若一年之中有任意4個月的月存入筆數達200筆紀錄),國稅局將認定屬於為高頻存入帳戶,也就是潛在的網路賣家帳戶,以金融機構代號及帳號、存轉匯入金額及時間,藉此掌握網路賣家金流以課徵營業稅與所得稅。網路賣家應誠實報稅,以免受罰。但賣家應何時申請稅籍登記呢?要不要開統一發票呢?所得稅應如何申報呢?我們歸納如下法則供創業者參考:
● 非營利為目的:
➜ 出售自己或親友且非營利的二手商品:免做稅籍登記,免繳營業稅。免申報營利事業所稅、 個人綜合所得稅。
➜ 非經常性網路販售:免做稅籍登記,免繳營業稅。免申報營利事業所稅,視為一時貿易之所得,應以純益率6%計算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 營利為目的:
➜ 貨物月銷售台幣10萬以下(勞務月銷售台幣5萬以下):未達起徵點,免做稅籍登記,免繳營業稅。免申報營利事業所稅,視為一時貿易之所得,應以純益率6%計算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 貨物月銷售台幣10萬~20萬之間(勞務月銷售台幣5萬~20萬之間):賣家需持身分證、印章至戶籍地國稅局做稅籍登記,營業稅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的月底前發單)主動開徵。免申報營利事業所稅,全年營業收入以擴大書審純益率6%計算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 貨物或勞務月銷售超過台幣20萬:賣家需持身分證、印章至戶籍地國稅局做稅籍登記,並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稅率5%,自行每兩個月申報營業稅。需申報營利事業所稅,依組織型態區分為公司稅率20%、獨資合夥商號依稅前損益,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一、計算方式:
●扣繳稅額(所得類別50)➜ 當月支付薪資總額>=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之起扣標準88,501元 ,按給付額全數扣取5%
●個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代碼63)➜單次給付金額>=基本工資28,590元,按給付額全數扣取2.11%
二、雇主必須成立投保單位,且雇主要轉入自己公司加保健保
1. 除非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上班可於原公司加保健保(以正式員工身份, 非眷屬),僅須負擔員工自付額30%,可不用在自己公司加保健保。
2. 行號一旦雇用員工(報薪資所得)就不符合下列條件,就須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行號負責人必須轉到自己公司加保健保,不得投保在公所、職業工會或依附眷屬,健保局日後會發文提醒要自行成立投保單位,並追繳保費。
ü 獨資行號(公司組織不行)
ü 以勞動或技藝為業(買賣業不行)
ü 不可以有僱用員工
ü 職業工會認可之會員
3. 負責人原投保在工會(自付額60%;政府補助40%),以基本工資28,590元投保,每月健保費887元。轉入自己公司加保健保(自付額30%+公司負擔60%=90%;政府補助10%)員工0人:負責人的健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40,100元,每月健保費2,073元。
ü 每月增加健保費2,073元-887元=1,1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