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兼職所得給付規定?
一、計算方式:
●扣繳稅額(所得類別50)➜ 當月支付薪資總額>=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之起扣標準88,501元 ,按給付額全數扣取5%
●個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代碼63)➜單次給付金額>=基本工資28,590元,按給付額全數扣取2.11%
二、雇主必須成立投保單位,且雇主要轉入自己公司加保健保
1. 除非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上班可於原公司加保健保(以正式員工身份, 非眷屬),僅須負擔員工自付額30%,可不用在自己公司加保健保。
2. 行號一旦雇用員工(報薪資所得)就不符合下列條件,就須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行號負責人必須轉到自己公司加保健保,不得投保在公所、職業工會或依附眷屬,健保局日後會發文提醒要自行成立投保單位,並追繳保費。
ü 獨資行號(公司組織不行)
ü 以勞動或技藝為業(買賣業不行)
ü 不可以有僱用員工
ü 職業工會認可之會員
3. 負責人原投保在工會(自付額60%;政府補助40%),以基本工資28,590元投保,每月健保費887元。轉入自己公司加保健保(自付額30%+公司負擔60%=90%;政府補助10%)員工0人:負責人的健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40,100元,每月健保費2,073元。
ü 每月增加健保費2,073元-887元=1,1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