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公司才需要申報,獨資合夥行號不用
● 申報義務人:公司負責人
● 申報對象: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
● 申報內容:姓名、身分證號碼、國籍、出生年月日、持股數(股份有限公司)或出資額(有限公司)
➜ 首次(設立)申報:新成立公司請於設立後15日內作首次申報。
➜ 年度申報:每年申報一次,申報期間從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申報截至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之資料。(例外: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如果資料有變動而且公司也在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則已經是最新的資料,公司就不用再作「年度申報」。)
➜ 變動申報:任何時候,只要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有異動(例如:變更董監事、經理人或持股10%以上股東人數有增減或是股數變動),這些狀況通常都是因為董監事改選或是股權異動造成,必須要在15天內完成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