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負責人及主要股東申報是什麼?

公司才需要申報,獨資合夥行號不用

申報義務人:公司負責人

申報對象: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

申報內容:姓名、身分證號碼、國籍、出生年月日、持股數(股份有限公司)或出資額(有限公司)

 

首次(設立)申報:新成立公司請於設立後15日內作首次申報。


年度申報:每年申報一次,申報期間從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申報截至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之資料。(例外: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如果資料有變動而且公司也在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則已經是最新的資料,公司就不用再作「年度申報」。)


 變動申報:任何時候,只要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有異動(例如:變更董監事、經理人或持股10%以上股東人數有增減或是股數變動),這些狀況通常都是因為董監事改選或是股權異動造成,必須要在15天內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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